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评审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硬化条件 (试行)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02 点击数:


甘工职院组人字【2008】5号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制度,客观、公正地评价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学术、业务水平,提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质量,促进学院教学、科研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省职改办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为人师表,能够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念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二、正常评审条件


1、关于学历


申报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最低应为本科学历。


2、任职年限


(1)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后参加工作满三年者可按转正定职的办法确定其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满5年,并取得初级职务(助教或相关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后,可申报评审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先工作后取得本科学历的,取得本科学历前的工作年限折半计算。


3、关于外语


评审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要求通过国家职称外语B级考试。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者,可免予B级考试;研究生毕业、结业未获得硕士学位不得免试;外语(英语、日语等)专业本科毕业或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者,可免予B级考试;年龄50周岁以上者,可免予B级考试。


4、关于计算机


评审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者须通过3个模快(包括2个必考模块和1个自选模快)的考试,并获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


下列人员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年龄达50岁以上者;


(2)计算机专业中专以上毕业,并从事计算机工作或教学3年以上者;


(3)参加国家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取得初级程序员以上资格(水平)证书者。


1979年底以前参加工作者,计算机考试成绩不合格,暂不作为否决条件。


5、关于年度考核


任低一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均应达到“合格”或“称职”以上。考核中有一次“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或一次未参加考核者,顺延一年评审讲师职务,连续两年考核为“不合格”的,五年内不得评审讲师专业技术职务。


6、工作业绩              


(1)评审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要求自任低一级职务以来,承担的教学工作量累计:专职教师不少于800学时,兼职教师不少于300学时;要求教学评估结果每年为“合格”以上(含合格),一次不合格者顺延一年评审讲师职务。累计学时数和教学评估结果以教务处提供的数据为准。(成人教育课时和教学评估结果由成教部提供)


(2)评审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要求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包括论文集、增刊),或在《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两篇,或参编本专业教材一部(不少于2万字),或参加过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排名前五名(以市级以上相关政府部门鉴定为准)。


(3)评审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要求任低一级职务以来每年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4)评审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专职教师要求任低一级职务以来担任学生管理工作至少两年以上。


(5)评审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要求任低一级职务以来,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基础学科和在管理岗位的教师除外),须到企事业单位锻炼至少一个月。(学院安排的教学实习不能计算在内)


三、破格晋升条件


按照《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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