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调部分党政管理干部和专业教师从事专职思政课教学工作的通告

作者: 时间:2020-04-09 点击数: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21号)、教育部《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6号令)等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经校党委2020年4月7日会议研究决定:从现有专业教师、党政管理干部中选调部分人员从事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从具有思政类教育背景的非领导党政管理干部中直接调动。

 2、从现有非中层正职领导且具有思政课教学经历的干部中选调,明确专职思政课教师身份,兼任现职,实行教学与管理双重身份管理。

 3、从现有专业教师中,遴选政治素质过硬的优秀教师转任思政课专职教师。

 4、支持学校党政领导、党群部门负责人走上思政课讲台为学生上好一堂思政课。鼓励和支持有志向从事思政课教学的相关专业青年教师,申报转任思政课专职教师。

二、工作要求

 1、思政课是高等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是必须按照国家要求设置的课程。思政课教师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中承担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的中坚力量。全校广大干部和教师,必须从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高度出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服从学校党委关于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安排部署,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当好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

 2、各有关部门和二级学院,要积极响应党委关于加强学校思政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安排调动和转任教师积极做好工作交接。

 3、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安排教学任务时,要充分考虑新进思政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上课课时及参加教研活动、听课学习、业务提升培训等工作,为他们上好每一堂思政课创造良好的条件。




                                         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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